劳动法人才为何紧缺不紧俏
知识库 > 社会保险 > 正文 965 互联网 2014-03-31 16:09:11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新型劳动关系的建立,我国劳动争议案件以每年30%到40%的速度增长。这些劳动争议的解决主要有以下三个途径。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新型劳动关系的建立,我国劳动争议案件以每年30%到40%的速度增长。这些劳动争议的解决主要有以下三个途径。第一,当事人可以 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第二,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三,对仲裁裁决 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称为“一调,二裁,三审”。在这三级审理过程中都需要懂劳动法的专业工作者介入,记者在采访中却发现目前对劳动法专业人才的 需求出现了紧缺但不紧俏的现象,即人才很缺但愿意从事该专业的人才依然很少,这是为什么呢?

  ■仲裁员工作超负荷专业律师不足百人

  为了了解当前劳动仲裁工作的情况,记者采访了北京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仲裁处副处长郑秀兰,她向记者提供了这样一组数据:2002年,全市共处理劳动争 议案件13856件,比去年增长了30.14%,而全市专职的劳动仲裁员只有98名,平均每人一年要处理劳动争议案件140多件,最多的一个人要处理 400多件。

  一方面,劳动争议案件以每年30%到40%的速度增长,而另一方面,全国范围内,专门从事劳动争议案件业务的职业律师的人数十分有限。全国劳动与社会 保障委员会主任姜俊禄律师告诉记者,我国专门从事劳动争议案件业务的职业律师主要有这样几个来源:一部分是北京劳动法专业委员会,这里专门从事劳动争议案 件的职业律师有20人左右;第二部分是中华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委员会,有职业律师40多人;最后一部分就是没有被这两个委员会包含在内的从事专门这 方面业务的律师。这三个部分加在一起的总数也不超过100人。

  另外,法院方面,中国没有专门的劳动法法庭,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使用的是民法庭,审理程序也是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程序,劳动法业务水平较高的法官人数 较少。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结构调整,企业改制改组引发劳动争议数量的增加是在情理之中的,但是专门从事解决劳动争议案件的人员为什么如此缺乏呢?造 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什么呢?

  ■原因一:劳动争议案件自身特点造成专业人员流失

  专门学习劳动法的毕业生走上工作岗位之后,相当一部分人并没有从事劳动法方面的事务。这是由劳动争议案件自身特点决定的。

  劳动争议案件本身的争议标的较小,即案件涉及的金额数量较小,律师在进行法律咨询和服务的过程中获得的费用就会相对较少。中国的劳动争议的另一个特点 是当事人很多都是外地打工人员,经济上本身有一定困难。在运用向法院起诉这一途径解决纠纷的时候,律师有时候还要给自己的当事人垫钱。这样客观上导致专门 从事为个体劳动者维权的律师在工作中的困难较大。目前在中国,主要通过个人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来为劳动者维权的方式已经不适应当前的形势。在劳动力市 场供大于求的情况下,律师在帮助个人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过程中,用人单位是掌握着主动权的一方,如果劳动者对劳动合同上的内容有异议,用人单位完全可以 不聘用求职者。律师在帮助劳动者的过程中发挥的作用就很小。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律师事后补救的空间也很小。总之,律师在替个人维权的 过程中能够发挥的作用有限。而现在的劳动争议案件中绝大部分集中在个人与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几方面原因造成了律师对劳动争议案件业务的热情不足。

  ■原因二:劳动法专业教育培养人才不足

  那是不是所有专门研究学习劳动法的学生从学校毕业后都不改行,就能够有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满足这部分的人才需求呢?就此,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关怀,他是中国人民大学第一位培养劳动法方向硕士生导师。

  关教授告诉记者,在课程安排方面,法学专业本科阶段,劳动法并没有被列入14门主干课当中;有的学校甚至没有把劳动法列入必修课。在我国法律体系中, 尽管劳动法的地位与民法是同级平等的,但是硕士、博士阶段,劳动法却被列为民法或经济法专业下的一个研究方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民商法学劳动法方向主 要向社会输送硕士水平的人才,据记者了解,以前关教授在人大任教期间,每年招收到的硕士研究生能够有3名左右。这几年人数已经不能达到这个水平。今年北大 的经济法专业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方向的博士点也没有招生。在教师资源方面更是十分缺乏。在北京地区,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这三所法学研究 成就较高的大学,讲劳动法的专职教授也不过2-4名,其他大学有的只有一名,有的索性没有劳动法的专职教授。这个数字远远少于民法、经济法的研究队伍和教 师队伍。有限的教师队伍、有限的学生人数,使得每年高校向社会提供的劳动法方面的专业人才十分有限。而且,即使这些毕业生就业后都没有离开劳动法专业,也 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

  ■原因三:社会对《劳动法》重视不够

  劳动法教育力量弱,责任不在教师,也不在学校。根本上还是由于劳动法的受重视程度不够。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国没有《劳动法》,劳动局不进行仲 裁,法院也不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个人很难提出争议,只能通过信访的方式解决。而信件往往最终转到了当事人所在单位的领导手中,显然这样的工作方式很难使问 题得到解决,反而会让矛盾激化。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纠纷也逐渐增多。为了解决仲裁人员的数量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增长速度不相适应,北京市劳动与社会保障仲裁处的一 些措施的实施为我们提供了一些解决办法,比如培养一定数量的兼职仲裁员,启动三方组庭、三方审理、三方合一的办案机制,加大工会和企业人员的投入力度,从 而扩大仲裁员的队伍。

  但是,姜俊禄律师认为,一直到今天,我们对于劳动法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仍然有待提高。要避免劳动法后继无人的局面,姜俊禄律师认为应该从各个方面入手解 决:教育方面,应该将劳动法列入14门法学主干课;设立硕士、博士点。在各个学历水平培养出专门的劳动法方面的人才,这样才有可能保证高水平的法官和律师 的数量,为劳动者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帮助。

  从司法程序上,应该设立专门的劳动法庭。当然,要改变现在劳动合同的签订方式不适应形势的现状,发挥工会对劳动争议发生的预防功能,并在维护劳动者权 益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动员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关注劳动争议问题,增强落实劳动法的监督检查力度。根本上,还要全社会重视劳动法,普及劳动法,增强劳动 者的法律意识。
推荐专家 更多>
  • 知识技能实战类课程

    战略与规划

    企业创新战略和创新管理

    技术路线、技术平台与产品平台规划

    组织管理

    管理者的创新领导力

    体系流程

    打造高效研发体系

    产品创新研发流程与工具

    核心技能

    成功的产品经理技能修炼

    研发项目管理

    产品需求分析与需求管理

    系统化项目管理能力实训

    创新工作坊

    产品创新工作坊(四课程,详见下表)

    职业创新能力训练工作坊

    创新思维与技能解决工作坊

    关键实践

    TRIZ理论与实务高级班

    质量功能展开QFD训练班

    敏捷研发项目管理(SCRUM master)

    微创新-互联网时代的最佳创新实践

  • 创建市场导向的流程型研发组织》 《研发质量管理》 《研发人员的考核与激励》 《从样品走向量产》 《产品研发体系构建与模板详解》 流程管理与产品管理系列: 《流程体系规划与流程设计实战》 《产品战略规划与路标管理》 《市场驱动的产品开发流程管理》 《成功的产品经理》管理系列: 《从技术走向管理》 《研发人员的核心管理技能提升》
  • 职业化:
    1.《职场高效工作技能训练》
    2.《办公室工作规范与技巧训练》
    3.《行政文秘综合技能提升训练》
    4.《职场礼仪与沟通技能提升训练》
    5.《时间管理与工作效能提升训练》
    6.《高效会议管理》
    7.《高效沟通训练》
    公文写作:
    8.《职场写作力提升训练》
    9.《金字塔思维与公文写作训练》
    10.《最新党政机关公文写作技巧训练
  • 《全球经济危机下的企业发展战略》

    《低碳经济下的企业发展战略》

    《企业战略管理》

    《生产运作管理》

    《供应链与物流管理》

推荐课程 更多>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