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挑动了太多劳动者的神经。有些人甚至不惜以骗取假期的方式,走出国门看世界,没料到的是,当回来准备安心工作的时候,却被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怎么回事?公司的管理人员太机智。
假请假真度假
晒到朋友圈
卢女士是成都一家外资IT企业的管理人员,平时收入不菲。去年国庆假期后,卢女士以身患重病为由,向公司提出了请病假请求。由于卢女士提交的各项手续齐备,公司也就同意了卢女士的请假申请,并按照劳动合同法向其支付了工资和各项补贴。然而,去年年底的一天,公司负责人陈先生在浏览微信朋友圈时发现,卢女士的朋友圈自她请假以来的状态全是其在全世界旅游的照片。当中,卢女士不时以各种景区做背景自拍,所发微信下面的定位地点也同时显示,卢女士当时确实就在照片显示的景区。
公证保全证据
员工被解聘
卢女士的行为引起公司的重视。同时,申请公证机构进行公证。公证员在了解详细情况后制定了“微信朋友圈证据保全公证”方案。通过陈先生手机,一步步将卢女士发在朋友圈中的照片、文字以及定位地点等全部进行证据保全,并出具保全公证书。最终,该公司凭借此公证书,依公司管理规定与卢女士解除了劳动关系。企业为日后可能灭失或者难以取得的证据采取一定的措施,有利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近年来,包括来往邮件、QQ、微信聊天信息以及网页等电子信息需要证据保全的现象越来越普遍。
律师分析,法律一旦认定劳动者以欺骗手段休病假,其病假将被取消,而未到岗时间则会被视为旷工,最严重的情形就是解除劳动合同。
名词解释
证据保全公证是指诉讼开始前,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与申请人的权益有关的、日后可能灭失或难以取得的证据采取一定的措施,先行予以收集、固定并进行保管,以保持其真实性和证明力的活动。
员工“骗假”还有哪些招儿——
编造理由获事假
小王以妻子受伤需要照顾为由,向单位请事假3天获得批准,因此获得了端午节之外的休假。后来,公司同事偶然发现小王的妻子并未受伤,便将这一情况反映给领导。在领导找到小王核实情况时,他承认了编造事假理由获取休假的事。
公司根据规章制度中关于“编造理由获取事假,经核实,请休事假属于旷工,旷工3天及以上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对小王作出了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小王认为公司处罚过重,即以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为由提起仲裁,后仲裁认为公司的解除行为合法有据,驳回了小王的申请。小王不服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认定公司系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同样驳回了小王的诉讼请求。
法官:劳动法律法规并未对事假作出明确规定,通常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合法的前提下通过合同或规章制度进行约定。事假,顾名思义,是在正常的劳动时间内因“事”而假,对企业而言,请假会影响正常工作的运行,因此事假必须“事”出有因,并需要得到企业的批准。而该案例中,小王的休假虽得到了批准,但编造事由获取事假批准的行为明显失当,在公司据以作出处分决定的规章制度已经向小王公示送达的前提下,公司解除与小王的劳动合同并无不当。
伪造病假条
去年“五一”前夕,想出国旅游的小张因假期太短难以成行,其女友小王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提交虚假病假条的主意。于是小王向公司提交了某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假条写明颈椎病,建议全休1周,公司因此批准了小张的病假,后小张利用病休和“五一”小长假,与女友出国旅游。
但公司人事部门在收到小张的病假条后找到医院核实,小张伪造病假条的事情东窗事发。于是公司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与小张解除了劳动合同,后经法院判决,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行为合法,双方劳动关系解除。
法官:《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支付病假工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病假工资及病休假,是用人单位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于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员工所设的带有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的制度。在上述案件中,小张的行为明显属于利用伪造的病假条骗取公司病休假及病假工资的情形,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合理。
提醒!不要被机智冲昏了头脑——
徐某入职某化工用品有限公司,后被查出患有贫血、胃溃疡等疾病。徐某向公司说明病情并请假准备治疗。医院为徐某开了药,并医嘱其休息数周。徐某将诊断证明交给公司人事部门后就回家安心休养。
未满两周,公司便要求徐某回单位。单位领导称,徐某看病后未向公司提出正式病假申请,未经过公司审批,属于无故旷工。按照公司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徐某后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向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及拖欠的医疗期工资,但仲裁委只支持了徐某关于医疗期工资的诉请,驳回了赔偿金的仲裁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劳动者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最终,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徐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医疗期工资共计3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