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条员工加班规则不弄清 小心吃官司
资讯 > 热门 > 正文 912 来源:央视网 2016-07-06 09:31:05

日前,有调查显示,72.6%的受访者平均每周加班1次及以上。具体来说,每周加班5次或5次以上的占5.6%,每周加班3——4次的占23.1%,每周加班1——2次的占43.9%。相信很多人都有加班加点的经历,看看以下关于加班加...

日前,有调查显示,72.6%的受访者平均每周加班1次及以上。具体来说,每周加班5次或5次以上的占5.6%,每周加班3——4次的占23.1%,每周加班1——2次的占43.9%。相信很多人都有加班加点的经历,看看以下关于加班加点的10个问题,你清楚吗?
 
1、什么是加班加点?
 
延长工作时间,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有关规定,是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实际上,延长工作时间包括加班和加点两种。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即加点),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2、加班工资的计算公式: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 加班工资基数÷21.75×天数×300%法定节假日小时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基数÷21.75÷8×小时数×300%休息日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基数÷21.75×天数×200%休息日小时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基数÷21.75÷8×小时数×200%
 
平日延时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基数÷21.75÷8×小时数×150%。
 
3、用人单位能随意决定加班工资基数吗?
 
不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确定加班工资基数,应依据以下原则:
 
1、如果劳动合同对加班工资基数已作出明确约定的,应按照双方的约定计算加班工资。只要不存在劳动者被欺诈或者胁迫的情形,即使劳动者每月实际工资收入高于合同约定,也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来计算,最少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资数额,但没有约定加班工资基数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工资基数。如果劳动合同上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个工资项目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而不能以其中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3、如果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没有明确,或者约定不明确,引发劳动争议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最好的解决方法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集体合同或工资协商协议。
 
4、如果集体合同(工资协商协议)、劳动合同均没有约定工资数额以及加班工资基数的,应当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收入作为加班工资基数。在计算劳动者本人实际收入时,只要是劳动者在正常劳动时间内,在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取得的收入,均应当纳入加班工资基数的计算范畴。但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的加班工资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4、调休可以代替加班工资吗?
 
针对通常情况而言,只有休息日(一般是周六日)的加班才是可以安排调休的(如果不能补休,就得给加班工资),延长时间的加班与法定休假日的加班,依然应当支付加班工资。
 
5、用人单位能要求员工无限制加班吗?
 
不能。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6、用人单位能强迫员工加班吗?
 
不能。用人单位违法安排职工加班加点,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其警告、责令改正、罚款等行政处罚。
 
用人单位未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按每名劳动者每延长工作时间1小时罚款100元以下的标准处罚。
 
此外,超时加班加点和违法要求女职工加班加点,如要求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等情况也是不允许的。
 
7、任何情况下都能拒绝加班吗?
 
不是。为公众利益的需要,劳动法明确规定,单位在某些特殊情况延长工作时间可不受相关限制。
 
不可抗力因素: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
 
公众利益需要: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设备检修保养: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国防紧急任务: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
 
8、双休日出差能算加班吗?
 
视情况而定。
 
如果劳动者提供了劳动,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如果劳动者并未提供劳动,而是处于休息状态,该双休日不算加班。值得注意的是,出差往返占用双休日的,也应计入加班时间。
 
9、出差补助能取代加班工资吗?
 
不能。
 
出差补助,一般指单位员工因公出差享有的住宿费标准、市内交通费标准、伙食补贴以及因出差而享有的其他补助,其性质是经济补偿。加班工资的性质则是工资报酬。
 
当工作任务需要劳动者在双休日出差时完成,用人单位既要给予经济补偿,也要支付加班工资。
 
 
推荐阅读
往期活动 更多>
推荐专家 更多>
  • 知识技能实战类课程

    战略与规划

    企业创新战略和创新管理

    技术路线、技术平台与产品平台规划

    组织管理

    管理者的创新领导力

    体系流程

    打造高效研发体系

    产品创新研发流程与工具

    核心技能

    成功的产品经理技能修炼

    研发项目管理

    产品需求分析与需求管理

    系统化项目管理能力实训

    创新工作坊

    产品创新工作坊(四课程,详见下表)

    职业创新能力训练工作坊

    创新思维与技能解决工作坊

    关键实践

    TRIZ理论与实务高级班

    质量功能展开QFD训练班

    敏捷研发项目管理(SCRUM master)

    微创新-互联网时代的最佳创新实践

  • 创建市场导向的流程型研发组织》 《研发质量管理》 《研发人员的考核与激励》 《从样品走向量产》 《产品研发体系构建与模板详解》 流程管理与产品管理系列: 《流程体系规划与流程设计实战》 《产品战略规划与路标管理》 《市场驱动的产品开发流程管理》 《成功的产品经理》管理系列: 《从技术走向管理》 《研发人员的核心管理技能提升》
  • 职业化:
    1.《职场高效工作技能训练》
    2.《办公室工作规范与技巧训练》
    3.《行政文秘综合技能提升训练》
    4.《职场礼仪与沟通技能提升训练》
    5.《时间管理与工作效能提升训练》
    6.《高效会议管理》
    7.《高效沟通训练》
    公文写作:
    8.《职场写作力提升训练》
    9.《金字塔思维与公文写作训练》
    10.《最新党政机关公文写作技巧训练
  • 《全球经济危机下的企业发展战略》

    《低碳经济下的企业发展战略》

    《企业战略管理》

    《生产运作管理》

    《供应链与物流管理》

推荐课程 更多>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