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热话题恶意欠薪 算不算犯罪话题参与者:全国总工会副主席 张鸣起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黎建飞全国人大代表 杨亚梅 演员 李明启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张鸣起 黎啸 摄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黎建飞 黎啸 摄全国人...
恶意欠薪 算不算犯罪
话题参与者:全国总工会副主席 张鸣起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黎建飞
全国人大代表 杨亚梅 演员 李明启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张鸣起 黎啸 摄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黎建飞 黎啸 摄
全国人大代表杨亚梅 黎啸 摄
近几年,欠薪事件屡屡发生,“讨薪”成为一个出现频率很高的名词。3月6日,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张鸣起呼吁,应该在刑法中设立恶意欠薪罪,“对欠薪逃逸这样的恶意欠薪要加重处罚的力度,增加违法的成本。 ”
拖欠工资的老板跑了怎么办?
观点:在刑法中设立恶意欠薪罪
从事服务行业的小曹讲述了他艰难的讨薪过程。“2007年4月份上班,工资陆陆续续地发,但是发得不多,到2008年年底的时候,欠了不少钱。 ”小曹找到老板,老板告诉他资金周转暂时有点困难,承诺一有钱就马上补齐,可是半年后,小曹却怎么也找不到老板了。无奈小曹找到了法律援助站,费尽周折才讨到了大部分工资。
对于这个讨薪的典型经历,张鸣起表示,“工资是劳动者最核心的权益,它是劳动者辛苦取得的,是安身立命、养家糊口的基本条件,欠薪是一种严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 ”
张鸣起说,“工会作为劳动者利益的代表,在这方面要加大工作力度,使大家付出了劳动就能够按时拿到工资。 ”
怎样解决“拖欠工资老板跑了”的问题?张鸣起呼吁,“在刑法中设立恶意欠薪罪”。
“欠薪罪”进刑法?
观点:刑罚不是根本目的,主要是为了震慑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黎建飞是《劳动合同法》的起草人之一,他表示,“所有的债务当中,工资属于特殊债务,比任何拖欠更为恶劣,违法程度更为严重,因为这是劳动者养家糊口的钱,是劳动者付出了劳动追求的目的。 ”
黎建飞表示,加大惩罚力度的关键在于加大欠薪者的拖欠成本,“一定让他因为拖欠而遭受的惩罚,远远大于他拖欠所得到的利益,”黎建飞认为,除了加大经济上的处罚力度以外,应考虑对拖欠工资的人追究刑事责任,把欠薪列入刑法,主要是震慑作用,“刑罚的根本目的并不在于制裁这个人,而在于使这些人不要去做这件事。 ”
只有“恶意”欠薪才算犯罪?
观点:只要欠薪就应该被惩罚
在参与这一话题讨论时,演员李明启认为,不论是不是恶意,只要欠薪就应该被惩罚,“难道不是恶意拖欠,我们就要理解他吗? ”
媒体曾报道过哥哥遇车祸身亡,弟弟遵遗嘱发30万元工资的仁义故事,李明启认为,只要有这样的“德”,什么都不应该成为拖欠工资的理由,“你再有困难,也要像透支卡那样,也要像贷款不还那样给你偿还,不存在你是不是恶意拖欠,这个问题不能给余地。 ”
除了定罪还有什么办法?
观点:建立劳动用工诚信等级制度更加可行
全国人大代表杨亚梅提出,全国总工会应促成国家建立一个劳动用工的诚信等级制度。“由国家及各级人民政府建立一个由劳动、工商、工会及媒体等相关部门组成的机构,开展对企业有没有拖欠职工工资的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企业进行等级评定。对那些不诚信的企业给予曝光,在对企业年检的时候,不给予合格。 ”
张鸣起赞同杨亚梅代表的建议,并透露这项制度已经在酝酿之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在牵头和有关的政府部门建设这样一个制度。虽然名称未必一样,但含义是一样的,目的是通过这个制度的建立,促进各个部门之间互相配合,从而制约企业。 ”
张鸣起认为,这项制度的建立能够在社会上形成一种氛围,“以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加班费为荣,以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加班费为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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