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专家详解《劳动合同法》
资讯 > 热门 > 正文 882 2012-05-01 16:18:31

 从审议到通过,没有哪一部法律像《劳动合同法》这样被广泛关注。一个月时间里,创纪录地收到20多万条意见。在我们国家的立法史上,前所未有。  从华为辞工事件到接二连三的企业裁员,没有哪一部法律在实施之...

 从审议到通过,没有哪一部法律像《劳动合同法》这样被广泛关注。一个月时间里,创纪录地收到20多万条意见。在我们国家的立法史上,前所未有。

  从“华为辞工事件”到接二连三的企业裁员,没有哪一部法律在实施之前,像《劳动合同法》这样,山雨欲来风满楼。


  日前,由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中世律师联盟(SGLA)等主办,德衡律师集团、山东律师(德衡)联盟承办的“和谐劳动关系与企业制度创新法制论坛”在我市举行。全程主持《劳动合同法》审议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在论坛上对这部广受关注的法律进行了详细解读


  《劳动合同法》就要实施了,最近一段时间,可以说“山雨欲来风满楼”,大家都在说这部法律,“华为辞工事件”开了一个头,很多人都有一个焦虑,劳动者也有焦虑,大家在新法律实施前,都有不同角度的焦虑。


  我想在真正了解之后,来自企业界的企业家们,管人力资源的,你们会有一颗定心丸,会对这部法律有所认同。


  我们国家每年都通过很多部法律,为什么《劳动合同法》引起这么大的关注?


  劳动关系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最直接的一个利益博弈关系。它是利益双方通过法律的一种博弈。我们每一个人说实在的都在劳动关系里,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这部法律和我们每一个人都是相关的,不是说只保护他,不保护我,或者只是针对我保护了他,不是这样的。所以我觉得这是利益关系特别直接,所以大家的关注度就特别高。


  《劳动合同法》是对现实的一个矫正


  制定《劳动合同法》,第一个原因,中国30年经济高速发展,有一个非常大的前提就是我们的低成本的劳动力。劳动力的成本有多低?有不同的统计数字,我给大家一个数字,可能不是那么的绝对准确,中国工人的平均工资是西方发达国家工人平均工资的3%.另一方面,30年经济的高速发展,国家的财富在大幅度的增加,从国家来说,我们已经有条件让自己的经济发展模式进行转型。


  还有一个大的背景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劳动者的权利保护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个很重要的条件。每一个劳动者不是一个孤立的个人,还有家庭,还有子女,要给子女做教育的投入,子女如果不念书,那这个社会的人口素质就不会提高,劳动者也要自己学技术,提高自己的素质。劳动者的素质和产品质量是相关的,一个没有文化、没有知识、什么都不懂的劳动者不可能生产出高端产品。产品质量又和产业升级以及中国在整个国际产业链中的位置又是相关的。


  国家有义务建立一个公正的制度,让每一个人,只要工作就应该有一个稳定的、可预期的生活


  这部法律立法的时候针对的微观背景是什么呢?第一个问题是劳动合同签订率特别低。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做了一个执法检查,那个时候发现中小型企业和非公企业劳动合同的签约率不到20%,个体经济主的签订率更低,很多企业只和所谓的白领签合同,不是和低端劳动者签合同。


  这有一个大的背景,就是我们国家的低端劳动者是劳动力过剩,过剩是我们劳动领域里面出现很多问题的根本原因。有一个数字大家可能都知道,现在城镇就业是2.6亿人口,单位就业有1.2亿左右,灵活就业有5000万到6000万左右,还有农村转移出来的,岗位流动有1个多亿,到2010年我们国家的就业人口要达到8.3亿,这是什么概念呢?所有发达国家的就业人口的总和。这样一个背景使得我们劳动力市场在微观层面出现了一些问题。


  劳动合同一个是没有,一个是短期化的问题是特别严重。从企业的角度来说,劳动合同短期化可以保证工作人员活力,可以随时更换新的员工,而且不愁新员工进来,尤其是好的企业,觉得这是我竞争力的所在。但实际上劳动合同不稳定,对企业长远发展是不利的。


  对劳动者来说,劳动合同短期化带来的问题特别大。我就问过一个女孩子,是河南周口人,27岁。我说你自己有什么打算?她说我不可能有打算,不可能嫁人,因为当地人不要我,我也不可能嫁给一个打工的,因为大家都处于打工的状态,也不可能回家,家里的地都没有了,也等于是外来人,也不可能计划生活。她说的话非常简单,就是因为生活充满不确定性,不知道未来的生活是什么样的。


  在劳动关系里,用人单位毕竟是强势的一方,有的情况下可能会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这个问题还是比较突出。比如说最普遍的工人低工资,同工不同酬,没有法律要求的各种保险,还有试用期频繁解雇,不支付加班费,延长加班时间。


  这些问题我觉得国家要管的,纳税人给国家纳税,国家就有义务在这些根本的问题上要建立一个公正的制度,让每一个人,只要工作就应该有一个稳定的、可预期的生活。所谓的和谐社会不就是这个意思吗?和谐社会不是说让某些人特别富,某些人整天提心吊胆,这不是和谐。


  无固定期限合同绝不是一个铁饭碗


  《劳动合同法》我知道企业最关心什么,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为什么大家把无固定期限,尤其是企业方看成是洪水猛兽呢?觉得太可怕了,我接触的企业都觉得无固定期限是铁饭碗又回来了,我说你要真的仔细研究研究《劳动合同法》,是不可能的。为什么呢?我们做一个假设,中国的立法机关,难道都是那么笨的人吗?都蠢到我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竟然用法律规定铁饭碗,怎么可能呢?企业活力是我们国家经济活力的一个来源和支柱,国家的立法会扼杀企业的活力吗?怎么可能呢?你做一个推理,它怎么可能呢?


  我现在跟大家比较一下劳动合同解除情况,大家会了解,所有的合同都是可以解除的。


  合同的解除主要是这几个方面:双方“协商解除”,劳动者提出主动解除,用人单位过错劳动者提出解除,用人单位解除。


  用人单位解除现在是有六项,这六项既适用于固定期限合同,也适用于无固定期限合同,而无固定期限合同还增加两项,就是第四十条第一、第二项,口子是打开的。比如说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法》实际上会促使企业把自己的规章制度做得更细。用人单位的用人制度这是多大的口袋!有这样的一条,如果真有员工违反你的规章制度,你还担心不能解除合同吗?为什么要有这么多不必要的担心呢?


  所以这和固定期限都是一样的,没有说不能解除的情况。用我们人大的一位领导的话说,出口是一样的,甚至更大,为什么你要担心无固定期限呢?


  第四十条的第一项和第二项,对于无固定期限的,你也可以解除。这也很厉害,大家看看第一款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期满后,不能按规定工作的。第二款是经过培训后也不能胜任工作的,这给企业很大的权力,你觉得这个人不能胜任工作,可以让他走的,你担心什么呢?


  现在法定的这种无固定期限的解除,至少有这么七八项。而这七八项作为企业来说,你还可以把它细化。如果把企业的规章制度做得更仔细,这没有问题,这大门是开着的,进来是开着的,出去也是开着的,这是我们立法的本意。有一些企业说,这部法律对企业不利。没有什么不利,都是很平衡的。所以大家一定要对这个问题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不是说狼来了,没有来,没有狼。


  这个法律想躲避,还有其他的法律呢


  如果没有前面所说的第四十条、第三十九条说的情况,一个人做满了10年,还想做,说明这个人对企业有感情,为什么不留下来呢?第二说明这个人还可以,为什么不能留下来呢?如果他还想继续工作,为什么要一脚踢开呢?现在企业频繁地换人,有一个原因是不想承担社会保险的责任,但是现在《社会保险法》12月马上要审议,这个法律很重要,对每个社会成员的保险写得很细。一个是以后的社会保障,社会会分担一部分,企业也要承担一部分。如果大家都这样做,你也就不会觉得有什么选择。这个法律想躲避,还有其他的法律呢。所以法律越来越完善,原来大家都讲天网恢恢,如果大家都在法律给予的空间内,肯定是越来越好。


  而且,长期的使用员工,对企业长远来说是有好处的,企业一举例子会说,有一些人调皮捣蛋,上班打游戏机,这是很极端的例子,有没有,肯定有。但是肯定不是普遍的,如果是普遍的,中国没有今天的繁荣,就没有今天30年创造人家100年财富的飞跃,所以不要对立起来,不要激化。


  经济补偿不是企业有错,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一个方式


  接下来我再讲讲劳动者权利义务。


  劳动者的权利,第一个是同工同酬。我们了解到,很多地方是同工不同酬,有所谓的劳动工,派遣工,他们和合同工做一样的事,工资是拿人家的一半,有的还不足一半。现在要保障同工同酬,如果以后有同工不同酬告上法院的话,你肯定败。企业要注意这一点。


  第二个权利是及时得到足额劳动报酬。这个权利与其说是作为权利,不如说中国现实逼出的规定。及时获得劳动报酬,针对近些年来拖欠工资而出的。


  第三个权利是劳动者有权拒绝强迫劳动、违章指挥强迫冒险作业。这个权利也是很有针对性,近些年来我们国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很多,很多事故发生了之后,调查组去了以后,工人说早晚要出事,这个井不能下,但是头说一定要下。现在法律规定工人有权利拒绝强迫劳动、违章指挥、强迫冒险作业。


  第四个权利是要求用人方依法支付经济补偿。这个经济补偿大家要仔细看法条,不是赔偿,不是说企业有错了,给人家赔偿。是没有错,有一个经济补偿。基本是一年补一个月,工作20年,补偿给20个月的工资。经济补偿不是企业有错,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一个方式。现在大家搞企业都在讲企业社会责任,你没有错,但是他走了,一时半回找不到工作,你就给他一些补偿,让他找到下一个工作。这实际也可以说是企业帮助政府承担社会责任。


  劳动者不能光有权利没有义务。劳动者义务,除了条文里面涉及的双方约定的义务之外,我觉得至少有两个,一个是诚信,诚信义务是劳动者必须要做到的。因为我们在本法制定调研的过程中发现,我们的劳动力素质有时候也有问题,高端的也有问题,比如说假学历、骗工作的,假身份证什么的。


  一个是守法义务,《劳动合同法》是约束双方的法律,除了约定的那一块,劳资双方约定的要遵守之外,法律要求的也要遵守。所以大家仔细研读条文,劳动者违约或者违法的都要承担法律责任,这没有什么含糊的。


  企业的权利如果用足的话,是很充分的


  下面讲讲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第一个权利是你有自主的雇佣劳动者的权利。不要以为有了《劳动合同法》以后,企业雇人国家都要管了,不是那个意思,你有自主雇人的权利,也有依照法律和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权利,入口和出口在法律明确规定的条件下,都是企业的自主权。


  第二个权利是依法和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很多的地方、很多单位滥用试用期。我现在让你工作6个月,到6个月的时候告诉你不合适,你走吧。这种事情很多,而且试用期的报酬都很低,也没有保证。现在法律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是约定试用期是用人单位的权利。


  第三个权利是和劳动者约定服务期。主要是针对现在企业界用人一般要培训,有的劳动者获得了专业技术和技能之后,就跳槽。很多企业为这个事是很苦恼的。现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经费来培训,可以约束服务期。如果劳动者在服务期之内就离开了,他要支付违约金。关于违约金的算法,双方可以去约定,一般是不能超过你的投入。


  第四个权利是和劳动者签订就业限制。做企业的,尤其是做技术性企业的很熟悉,主要要求劳动者,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和高度技术人员在一个法定期限内要保守你单位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事项。这几项权利,我觉得如果企业用足的话,是很充分的。


  企业的规章制度不能违法


  企业的义务我觉得是有几个很重要的,第一个义务是知情权,就是劳动者要有知情权。当你让一个人到你这儿工作,或者你招聘的时候,你公布的信息一定是准确的,你得告诉他这是什么工作,什么工作条件,有没有职业危害,安全情况,劳动报酬等等。


  第二个义务就是招用劳动者的时候,不能扣押劳动者的证件和抵押物。我们有的地方说招用劳动者先把你的身份证交出来,再交2000块钱押金等等。现在《劳动合同法》规定你不能够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的证件,不能以提供担保或者其他名义收取财物。如果企业不知道这一条,犯了这一条,到法庭准败,所以这是大家必须要知道的。


  第三个义务就是劳动合同解除以后,或者劳动合同终止以后还有一点点义务,不是说解除了以后,咱们俩的关系就没有了,还要把劳动合同转移,包括现在的社会保险法,正在设计保险的接续的问题,企业还得负责把这个东西转走,或者转到社会保障部门,或者转到下一家的雇主,他走了,你还要把这些事情做好,这也是企业的义务。不像以前,人走了,基本和你的管理没有问题了。


  如果要再对企业强调一下的话,一个是企业的规章制度不能违法。如果你的规章制度被告违法就比较麻烦。现在法律规定规章制度违法的,法律后果一个是劳动监察部门责令改正,还有一个是行政处罚警告,还有一个是民事赔偿。


  还有一个是大家都要知道的是要订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期限内一个月没订,就要支付两个月的工资,我觉得这一条挺狠的。


  我相信这部法律是一部好法律


  现在大家都特别的关心《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和实施,我们做法律的有一句行话,叫作“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为什么呢?因为如果法律制定后不实施就是一个空文,没有什么意义。如果要实施,就要相关的主体都要履行职责。比如说劳动者要依法履行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也要依法履行权利和义务,工会、劳动监察部门各个角色都清楚。


  另外,我们需要转变观念。劳动双方的当事人都要依法正确的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企业方不要觉得《劳动合同法》就是洪水猛兽,针对我来的。劳动者也不要觉得,这下我可以跟你没完了,都不是。


  这个法律实施以后,还有一些配套的工作,我在这里可以跟大家报告的是最近,还有一部法律是《劳动争议仲裁法》,因为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劳动争议可能会比较多,所以做了这个法律,这个是配套的,根据这个法律有纠纷的话,根据那个法律来处理。


  另外大家担心配套法规的问题,现在国务院正在抓紧实施配套法规,实施之后也会有司法解释。司法解释在我们国家的制度里面,有一个特性,可能大家不太了解,就是司法解释是要有案子来了,有问题再做解释,现在这个法律还没有实施,打到法院去的官司还没有,所以还没有办法做解释。这个解释是根据来案子了,企业方和劳动者有争议,根据这个来做解释,我相信最高法院会根据需要会及时做出司法解释。


  《劳动合同法》1月1日就实施了,现在社会各方都充满了期待,我相信这部法律是一部好法律,很平衡。这部法律对于我们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还是很重要的。 

推荐阅读
推荐专家 更多>
  • 知识技能实战类课程

    战略与规划

    企业创新战略和创新管理

    技术路线、技术平台与产品平台规划

    组织管理

    管理者的创新领导力

    体系流程

    打造高效研发体系

    产品创新研发流程与工具

    核心技能

    成功的产品经理技能修炼

    研发项目管理

    产品需求分析与需求管理

    系统化项目管理能力实训

    创新工作坊

    产品创新工作坊(四课程,详见下表)

    职业创新能力训练工作坊

    创新思维与技能解决工作坊

    关键实践

    TRIZ理论与实务高级班

    质量功能展开QFD训练班

    敏捷研发项目管理(SCRUM master)

    微创新-互联网时代的最佳创新实践

  • 创建市场导向的流程型研发组织》 《研发质量管理》 《研发人员的考核与激励》 《从样品走向量产》 《产品研发体系构建与模板详解》 流程管理与产品管理系列: 《流程体系规划与流程设计实战》 《产品战略规划与路标管理》 《市场驱动的产品开发流程管理》 《成功的产品经理》管理系列: 《从技术走向管理》 《研发人员的核心管理技能提升》
  • 职业化:
    1.《职场高效工作技能训练》
    2.《办公室工作规范与技巧训练》
    3.《行政文秘综合技能提升训练》
    4.《职场礼仪与沟通技能提升训练》
    5.《时间管理与工作效能提升训练》
    6.《高效会议管理》
    7.《高效沟通训练》
    公文写作:
    8.《职场写作力提升训练》
    9.《金字塔思维与公文写作训练》
    10.《最新党政机关公文写作技巧训练
  • 《全球经济危机下的企业发展战略》

    《低碳经济下的企业发展战略》

    《企业战略管理》

    《生产运作管理》

    《供应链与物流管理》

推荐课程 更多>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