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领中国企业走向世界的一根标杆,华为辞职门一经披露,立刻引起举国关注。大家纷纷预测,必将有更多的企业效仿。没过几天,跟风者果然接踵而至。沃尔玛中国区突击裁员被指违反劳动法的新闻说,一名被裁撤的...
“新劳动法实施后,用工成本将大幅度增加,到时候裁员将更加困难,沃尔玛在此时裁员,不排除有降低人力成本的考虑。”某大型外企人力资源主管表示。根据我的看法,沃尔玛此举就是为了降低人力成本,其目的和华为殊途同归。这本来就是企业正当而理性的行为,根本用不着遮遮掩掩。然而,不管是华为还是沃尔玛,偏偏试图叫民众相信它们只是必要的企业战略调整。真叫人哭笑不得。
本来,降低人力成本是一个企业生存下去的充分必要条件。如果一个企业家不是处心积虑地降低人力成本,那么,可以肯定地说,他绝对不是一个合格的企业家——市场如战场,残酷无比,稍有不慎,企业就得关门大吉,股东血本无亏,工人就要失业或者重新为新工作奔波。尽管我们进入市场经济体制不久,但这个道理是铁一般硬的道理,我相信每个人都心知肚明,我还对一点坚信不疑:任何一个人只要站在华为总裁任正非的位置上,也会这么干。
我为什么敢这么肯定?前车之鉴就在眼前——国有企业的命运,就是无比惨痛的例子。本来一个人干的活,非得安排三个人干。结果三个人都不情愿干,效率就下来了,创新的动力也没了。本来能上就能下,可上去了就下不来,导致尸位素餐,压制人才。忆往思今,再来审视那些对华为以及其他试图降低人力成本的企业的指责和漫骂,就叫人感到非常滑稽。假如华为严格遵守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固然会给中国企业树一个新标尺。但那些捧着铁饭碗的华为员工的积极性,谁来给激发呢?指责者有这个能力吗?
撇开上述道理不提,笔者想单就劳动法的目标和那些指责者说道一下。劳动法的目标是什么?很简单,一句话,通过法律手段保障劳资双方的利益均衡。即,劳动法并不像一些人想当然认为地那样:单方面保护劳动者的利益。道理在于:如果劳动法过分保护劳动者的利益,那么,必然削弱资方的利益。我们都知道,资本的本性是逐利,而资本还有一个本性,即流动性。如果这个地方赚不到钱,那么,它就会换一个地方去发财。
从报道中看,在人力成本日增的压力下,沃尔玛全球采购中心开始有偏移中国的趋向。眼下,我国消费不振,产能过剩,如果国际商业巨头投资重心偏移,后果很难预料。此外,还有一种情况,即动用行政力量人为地限制资本的流动,那么,企业的命运就是关门,大家作鸟兽散。我们可以动动脑子想想,无论哪种情况,最终倒霉的都是劳动者。企业都倒闭了,利益都不存在了,遑谈什么保护呢?在这点上,我特别认同华为某高层领导的一句话:工厂倒闭了,我还可以换一家企业当经理,而你们呢?虽然很伤人自尊,难道不是残酷的事实吗?
事实上,只要读读上世纪下半叶以来自由经济学家——如哈耶克,戴维。亨德森——的呼吁,就知道失衡的劳动法对经济的戕害。既然我们一再提倡落后国家的后发优势,那么,笔者不得不提醒一句:经济发展必须遵循经济规律。如果我们认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基本交易原则,为什么要干涉一直以来存在的劳资双方自由谈判的权利呢?事实上,政府只要维持一个公平的交易环境就可以了:在这个环境里,也只有在这个环境里,劳资双方的利益才能均衡,才能保证双方利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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